“崽花爷钱不心疼”
如果一定要把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作一个对比,容易看出,公募基金的合理性在私募基金身上基本上都具备,并且私募基金往往还更能克服公募基金的一些缺陷。从表面上看,公募基金具有事权分立、信息透明、风险分担等特点,但实际上这些优点都很难落到实处。说穿了就是,这些基金的资金管理和使用,包括基金大会和基金经理人员的任命等等,实际上都是由基金发起人控制的。
例如关于信息披露,公募基金虽然要求半个月公布一次投资组合,但这种信息公布是滞后的,等到信息公开了,要想改变这种投资组合实际上就已经不可能;可是私募基金的出资人,却随时随地可以了解基金运作情况。
再例如,任何投资都有风险,公募基金同样涉及到风险分担问题。在这方面,私募基金的风险分担是根据保底合约来确定的,保底合约以下的投资风险,完全需要由管理人来承担;而分成合约以及保底加分成合约以下的投资风险,是由管理人和投资者一起分担的,这就能够更好地体现风险共担原则。可是公募基金的投资风险,发起人实际上分担得很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