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紧靠庄园旁边的一间小农舍里住着一个农夫,他有个儿子名叫索伦,年纪和那个贵族的千金小姐差不多。他会爬树,总是爬到树上去为她掏鸟窝。鸟儿吓得拼命乱叫,有一只最大的鸟儿还朝他眼睛那里啄了一口,鲜血直淌下来,大家都以为那只眼睛的眼球准被啄掉了。可是那只眼睛却完好无损,没有受到什么损伤。玛丽·格鲁伯小姐一直称他为她的索伦,不料这却帮了他的父亲约恩一个大忙。有一天他犯了过错,要受到惩罚,被罚骑木马。那匹上刑用的木马就站立在院子里,用四根粗木柱做成马腿。受刑人要叉开双腿骑坐在马背上,而双脚上要吊挂几块笨重的大砖石。他受不了那份罪,便龇牙咧嘴,满脸苦相。小索伦不禁失声痛哭起来,向玛丽小姐哀哀求告。小玛丽就去向大人们说情,要他们把索伦的父亲放下来,可是没有人听她的,于是她便发起脾气来,双脚在石板地上乱蹬乱踢,双手扯住父亲衬衣的袖子,把袖子生生地撕了下来。这一下她的愿望得到了满足,索伦的父亲被放了下来。
格鲁伯夫人走了过来。抚摸着女儿的头发,目光温柔地看着她,小玛丽没有明白过来这是为什么。
小玛丽宁愿同猎犬待在一起,而不情愿陪着母亲走过花园去湖边散步。湖面上的睡莲已经含苞待放,香蒲草和灯芯草在芦苇丛中摇曳。母亲驻足伫立,放眼眺望,看着这一片万物滋润、欣欣向荣的景象。“多么令人赏心悦目呀!”她说道。花园里有一棵当时十分罕见的珍稀树木,是她亲手栽种的,它的名字叫“血山毛榉”,可以说是长在树木之间的一株异树——就像我们中间来了一个皮肤墨黑的摩尔人一样。它叶子的颜色是深褐色的,还带有黑色。它需要十分强烈的阳光,若是长时间被遮在浓阴深处,它的颜色就会变淡泛绿,丧失它自己的特征,变得同别的树木没有什么两样。在高大的栗子树上,甚至在灌木丛里和碧绿的草坪上,到处有许多鸟巢,似乎鸟儿都知道它们在这里是受到保护的,没有人敢于在这里啪啪地放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