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谐是古埃及人对世界的最高理想,它与古埃及人对“玛特”(Ma’at)的重视有关。玛特在象形文字里意为“真理”,涵摄了秩序、公平、正义、伦理、道德等等具有客观性和普遍规范性的概念,也是宗教和伦理道德之间的桥梁。玛特原本是一个自然概念,是拉神创世时所建立的宇宙秩序,意味着平衡和秩序,表现为人与神、人与人、人与自然的和谐。在古埃及人的观念中,自然界的万物都由神灵所创造,是玛特将万物联结在一起,也将自然与人类联结在一起。人类同神灵、社会的自然一起置于秩序之中,人属于神灵和自然,也属于社会。因此,人必须在每一个领域都实践玛特,以达到最终的和谐。人类当下和未来的不断努力就是为了返回创世之初的和谐与完美。正如图坦卡蒙的“复兴石碑”上所说的,法老的终极目标是“使世界又恢复到它初创时的样子”。玛特几乎可以说是韦陀诸经所推崇的黎塔(后来演变为法)的翻版。
从历史的角度来看,灿烂的埃及文明几乎只是在一两个世纪内就突然从尼罗河岸边兴起,因此很难想象那里存在着一种原始的土著文化,经过一两个世纪的积累就能达到如此高度的文明。按照古埃及人自己的传说,他们的祖先乃是来自印度洋之岸边一块叫作“punt”的神秘之地,那是埃及诸神的故乡。P.N.奥克认为,“punt”源出自梵文“pundit”,即圣人、先知之意,“punt之地”意味着“先知、圣人之地”,亦即印度。